镇江高新区堤防除险工程施工标

镇江高新区堤防除险工程施工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GXQ-DFCX-SG

项目名称:镇江高新区堤防除险工程

最高限价:******.99元

采购需求:

(1)头道堤出险段(扬溧高速以西)采用多头小直径防渗墙进行防渗处理,总长度150m,防渗墙成墙厚度为0.3m,桩长7.1m,并将堤顶砼路面恢复。

(2)西团结河上段对现状已临时处理的滑坡坡面进行护坡,护坡长度约45m,同步对河底进行护底。

(3)扬溧高速东侧坡面清除现状杂填土并采用粘土回填,并对坡脚进行杉木桩护岸防护,桩长5m,防护长度约20m,坡面播撒草籽。

(4)七摆渡外河侧护坡损坏部分修复,新建底格埂0.4×0.7m,坡面预制块重新铺设,格埂外侧设置块石护脚。

详细内容见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 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上述1.2至1.5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工程类,所属行业:建筑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时间:2024-12-12至2024-12-18 17:00(北京时间)。

地点: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

方式:(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ezczb.com/EZCHome(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ezczb.com/EZCHome)(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及获取采购文件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下联系代理机构财务领取。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2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采购文件费用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300元,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0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0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本项目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ezczb.com/EZCHome等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15室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方式:0511-********  邮箱:*********@qq.com   

,镇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高新区 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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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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