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信息化(客服系统)应用软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联通信息化(客服系统)应用软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2018年北京联通信息化(客服系统)应用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电子招标形式)。
1、招标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技术要求和资金来源:
1.1招标编号:BJLT-********
1.2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集采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采购服务。
1.3招标内容及规模:客服系统应用软件改造(1套)。三年工作预估量说明:中级工作预估量为600.22人月,高级工作预估量为342.13人月。上述工作量为招标人预估数量,不承诺满额执行。
1.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5资金来源: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自筹资金,并已落实。
1.6交货地点:北京
1.7交货期(软件上线日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
1.8实施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9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
2.2资质要求: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财务要求:
1)提供近3年(2013年-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5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开具相关证明,同时提供(2012年至2014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近三年无连续亏损;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5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客户服务系统应用软件开发业绩。(有效合同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正本,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大签页、金额页、标的页。如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提供框架协议所对应的具体订单、发票等结算证明文件。)
2.6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供的所有人员到位;
2)为本项目配置的团队应包括驻场维护人员的配备不低于20人,其中熟练掌握应用系统架构、数据结构、业务逻辑技术人员不低于8人;
3)本项目要求中标后项目开发团队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
4)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开发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方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所有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7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投标人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3)投标人在北京须有驻地机构,如投标人在北京无驻地机构,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北京设立驻地机构,满足招标人现场核实条件,并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或产权人为投标人,房屋租赁合同期须满足本次招标合同期);
4)本项目仅接受应用软件开发原厂商参加;
5)参加投标的厂商应承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不包括因委托方导致的延误)或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程进度,否则招标人有权单独解除合同,并取消投标人未来两年的投标资格,且投标人应返还招标人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2014年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潜在投标人应已在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处报名并正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
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1请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U盘;4)潜在投标人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基本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注:以上各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1-8-07)。
3.3电子招投标要求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9时00分。
4.2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4.3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应在2016年12月14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业务员(业务咨询):孙文扉、于红
联系电话:186*****826
电子邮箱:186*****826@wo.cn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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