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卫生宣传品的询价公告
关于公共卫生宣传品的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共卫生宣传品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总医院 | ||
行政区域 | 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5: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丽章、郑雪妹、张博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转810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195号(县卫健局内总医院综合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女士;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美容医院电梯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丽章、郑雪妹、张博艺;0593-*******、********转810;zhixinnd@163.com |
项目概况
公共卫生宣传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美容医院电梯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ND-2024-24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宣传品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保证金金额(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公共卫生宣传品 | 1 | 批 | 工业 | 3600 | 否 | 1.1外层:采用防水面料聚酯纤维(涤纶)涂层等,其他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美容医院电梯入)】
方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应在获取询价通知书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手续:A、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询价通知书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B、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询价通知书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nd@163.com)。未办理获取询价通知书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美容医院电梯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美容医院电梯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询价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即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本项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9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3、获取询价通知书专户和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4、保证金账号 (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名: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总医院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195号(县卫健局内总医院综合科)
联系方式:吴女士;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美容医院电梯入)
联系方式:谢丽章、郑雪妹、张博艺;0593-*******、********转810;zhixinnd@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章、郑雪妹、张博艺
标签: 公共卫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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