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真评估平台软件模块研发招标公告三次
仿真评估平台软件模块研发招标公告三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仿真评估平台软件模块研发
二、项目编号:2024-YJGFGC-F102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仿真评估平台软件模块研发 | 仿真评估平台软件模块研发,研发各教学模块软件,编写软件开发相关技术文档。拟制各教学模块软件测试方案,配合采购单位搭建集成测试环境及综合集成联试工作。提供各教学模块软件应用相关的教学案例及数据,协助教学模块所属的采购单位条件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相关工作。在采购单位监督下完成各教学模块软件第三方测评并承担相应费用。完成相关培训,以及验收后连续三年的后期维护、技术保障和修改完善等工作。 | 北京 |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 |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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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149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供应商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备案,提供军队采购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10.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四)申领方式
现场领取:投标供应商持有所需材料并加盖公章后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 元/份,售后不退。
注意:
按军队相关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在军队采购网注册并提供截图加盖公章,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投标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在参加开标会时一并将加盖公章的截图交于采购机构。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工 丁工
办公电话: 010-******** 010-********
移动电话: 135*****111 183*****39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薛工
办公电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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