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员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定商定价

2025年员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定商定价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员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定商定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A312-WZ6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员工食堂原材料采购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预估采购金额:1591.71万元(不含税,含车辆费、装卸运费、HSE管理费、人员费等其他所有费用),涉及第八采油厂全厂员工食堂餐厅所需的米、面、油、蔬菜类、鲜肉类(红肉)、水产品、冷冻食材、蛋、禽、干调、杂粮类、水果、奶制品、饮料等供应;饮用水(桶装水)供应等。招标采购物资品种(以实际采购为准)规格见: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所属各单位各指定地方。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供货商通过冷藏、保鲜车辆根据食堂需求每月不限次运输至第八采油厂所属各单位的食堂,除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需提前沟通外,供货商应按时间和质量要求无条件送达。

2.4技术标准及要求:1、质量标准及要求:

2.4.1 产品货源渠道正规、非转基因、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具体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2.4.2 供应商按照甲方所需食材提供原材料,信守承诺、服务周到,所供货品必须按时送达指定地点。

2.4.3 所投产品为绿色无公害,不能为转基因产品。

2.4.4 严禁提供伪劣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添加剂,如有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取消供货资格。

2.4.5 中标供应商不能分包转包合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供货资格。

2.5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效期内集团公司若将招标产品纳入一级采购物资,则自集团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终止此次招标结果,执行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结果;如有效期内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对招标产品采购供应政策及方式发生变化,则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该招标结果自动终止或遇长庆油田分公司其他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政策执行。

2.6其他:本项目为第八采油厂中心站免费就餐、厂部及生产运维中心机关食堂补助及各食堂自购三部分预算金额,中标后因人事组织机构调整,就餐人员数量变化等原因实际结算工作量有低于签订合同金额的供货风险,实际工作量减少的风险责任甲方不予承担;供货商与招标人统一签订合同,如果供货商达不到甲方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将其工作量调整至其他中标人或终止合同;投标人合同履行中发现有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工作量调整至其他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新成立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或相关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明资料,并且备案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3.6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2025年食材采购集中资格招标项目》中标供应商,入选油田公司2025年公用事业“三商”资源库。

3.7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具有类似标的物(类似标的物至少包含“蔬菜瓜果蛋奶类、米面油类、肉类、水产冻货类、调味干货类、饮品副食类”中任意三类食材内容)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厦

联系人:杜惠娟

电话:029-********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王波杨岚

电话:029-********

电子邮件:wb2015_cq@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物料明细表.doc
,陕西,西安市,未央区,西安,国家税务总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员工食堂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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