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至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2025年至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至2026年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JSZC-******-JZCG-G2024-074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741
项目名称:2025年至2026年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72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23.******万元
采购需求:
1.2023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坐落于苏州市姑苏区南环西路1230号,用途为办公大楼,占地1.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59平方米,地下两层,地下建筑面积*****.03平方米,地上*****.56平方米,档案库房区域5-12层*****.48平方米。其中地上车位30个,地下车位240个,大楼地面以大理石为主,部分会议室及办公室有地毯。
2.食堂日均用餐人数约200人,以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为主。其他时段具有零星用餐需求。
3.投标人负责完成保安、保洁、工程、会议服务、食堂以及各类设备维护的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物业公司应根据管理处管辖区域范围工作量、工作时间的要求,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安排确定。物业公司与保安、保洁、会议服务、食堂以及各类设备维护的综合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构成劳动关系;如因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劳动保护等因素造成的劳动纠纷,由物业公司与其管理的保安、保洁、客服、食堂、维修人员自行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电梯维保可分包,分包的电梯维保单位须持有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自动扶梯)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修理和自动扶梯修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如无需分包,投标单位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自动扶梯)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修理和自动扶梯修理)。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5-01-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采购人信息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7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 对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楼进行物业服务公司的集中采购,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750 | 2024-08 | 否 | 否 | 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楼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南环西路1230号。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0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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