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店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韩庄村箱涵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发包公告
左店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韩庄村箱涵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发包公告
左店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韩庄村箱涵安全隐患排查施工现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zd2024(030)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左店镇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韩庄村箱涵安全隐患排查施工
4、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服务地点:左店镇韩庄村
6、发包价格:14.6万元
7、中标规则:定价摇号
8、根据中标规则确定2名候选人及优先次序,通过公示的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的,由第二候选人递补,仍未签订合同的,重新招标。
9、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项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在质保期满1年后支付。
10、工期:30个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6、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前查验。本项目严禁挂靠,开标前法人或项目经理到场,提供上述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项目经理的二建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查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最近3个月社保证明)。未带原件不予报名。
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投标人(在允许联合体的项目中也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投标企业中标后,若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由预中标候选人递补。
注: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如发现与实际不符,评标委员会可判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已中标(或中标候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材料(请按照范本提供报名材料):①介绍信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本公告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本公告报名条件所要求的,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情况表(详见报名材料范本);以上材料应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 下午4:30前(工作日:上午8:10-11:20;下午2:30-5:00)递交报名材料,并在签到簿签到确定抽签顺序,没参与报名签到的企业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左店镇为民服务大厅2楼213室
4、联系方式: 招标办 吴主任 0551-********
5、开标所需材料:开标时法人或项目经理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供查验。
6、开标时间:2024年5月11日 上午8:30
7、开标地点:左店镇为民服务大厅2楼3号会议室
8、报名材料开标后不予退还
五、履约要求
1、中标公示到期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实施方案并交镇招标办备案,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量变更要求:根据限额以下零星工程相关要求,必须零变更,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自行核对施工内容和现场情况,报名视为认可清单和价格。中标后不予做任何调整。
左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标签: 公益事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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