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 二、项目编号:2024-JL04-F102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80万元; 3.最高限价:280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采取“选一备一”的方式,依据评标得分排名,确定“中标方”和“备选方”;中标方在经营期间,如因服务质量不高、履约不到位等原因解除合同,将选择“备选方”进场保障并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劳务服务费按以下办法执行:①如“备选方”的劳务服务费投标报价低于或与“中标方”投标报价相同,按“备选方”投标报价执行;②如“备选方”的劳务服务费投标报价高于“中标方”投标报价,按“中标方”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餐饮公司须为正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须具备食品安全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餐饮公司须为正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须具备食品安全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南京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19日15时00分。 (二)踏勘地点:南京市。 (三)联系人:佴永圆。 (四)联系电话:157*****961。 (五)现场踏勘人员最多2名,为项目经办人员,须熟悉本项目服务、技术要求,于报名时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勘探现场须携带法人授权书、身份证。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jzhxycgb@yeah.net。(第一个字母是小写L)。 申领招标文件时,请按照附件报名模板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8.现场勘探人员信息。(现场踏勘人员最多2名,为项目经办人员,须熟悉本项目服务、技术要求,于报名时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勘探现场须携带法人授 权 书、身份证。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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