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美财采〔2024〕处字第28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美财采〔2024〕处字第28号
美姑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3*****240*****
二、项目名称:美姑县2024年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牛牛坝、候古莫冬桃种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浩瑞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吉南路59、117号1栋1单元7层712号
被投诉人1:美姑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姑县团结街3号
被投诉人2: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904号幢6层
相关供应商:四川宏林景逸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路46号附30号1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浩瑞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满意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美姑县2024年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牛牛坝、候古莫冬桃种植”(采购项目编号:N513*****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0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10月28日收到邮寄投诉书,经审查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于10月29日向四川浩瑞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补正通知书》,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邮寄的补正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 中标供应商四川宏林景逸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信息及数据造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四川宏林景逸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信息及数据造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024年9月30日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谈判公告;2024年10月1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二)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从合格的成交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美姑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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