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套期保值管理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公告
恒丰银行套期保值管理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公告
恒丰银行套期保值管理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16:49:48
港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
恒丰银行套期保值管理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绿城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0531-********
采购代理机构:港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1010室
联系方式:185*****766
二、采购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套期保值管理系统POC测试供应商征集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 套期保值管理系统 | 1宗 |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至少一例金融市场业务套期会计或套期保值的相关实施案例(需合同证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POC测试。 |
三、项目背景、测试范围及技术要求
1. 背景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加快,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剧,利率波动对银行利息净收入和经济增加值的影响逐步扩大。根据我行整体经营目标、资本实力和管理能力,结合衍生产品风险特征及所具备的衍生品开办条件,我行正申请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基础类资格,将率先开展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我行拟开发建设套期保值管理系统。
套期保值管理系统是一个兼具前、中、后台功能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概览、产品管理、场景管理、套期关系管理、套期有效性评估、套期会计核算和报表报告管理等。
2.测试范围
本期测试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表所列内容:
(1) 套期业务保值概览:包括套期关系总览、套期业务情况、套期风险分布等。
(2) 产品及场景管理:支持管理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以及套期场景。
(3) 套期关系管理:支持套期关系指定、套期有效性评估、套期关系再平衡、套期关系终止等。
(4) 套期有效性评估:支持生成虚拟衍生工具,调用Calypso估值结果完成经济关系评估、信用风险影响评估以及套期比率评估。
(5) 套期会计核算:支持从Calypso系统获取会计分录数据信息。
(6) 报表报告管理:支持自动加工生成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监管报表、信息披露报表、内部报表报告等。
3.技术要求
套期保值管理系统需严格遵守采购人新系统引入原则,从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安全架构、数据架构四个方面对系统进行评估,主要标准如下:
(1)可集成性:各应用组件采用松耦合的设计,实现跨产品复用,降低维护成本。
(2)开放性:提供二次开发能力,能够快速与行内其他系统集成。
(3)高可用:支持多节点、多线程的运行模式,具有限流、熔断等防攻击能力。
(4)开源技术引用:满足采购人开源技术管理办法,提供开源组件的评估内容,明确开源软件漏洞应急处理方案,且开源协议二次开发后的内容无强制对外开源风险。
(5)源码管理:定制化开发源码需严格遵守行内源码管理规范流程,保证源码完整性、安全性。
(6)日志规范:包括业务运行日志、系统运行日志、错误日志等,需保证日志信息的完整性。
(7)批处理:批处理任务采用行内统一的批处理技术组件(鲁班调度),对大的批处理执行尽可能实现分步控制执行,处理失败时,可根据应用需要重新提交,并从断点继续执行,或选择完整回滚。
(8)数据安全:敏感数据需要脱敏后使用;数据报文至少应采取安全通信信道加密的形式。
(9)数据集中管理:数据和信息处理应遵循行内已有要求进行集中管理,不应该单独维护,如确实需要可以在当前应用建立副本,但是必须建立数据同步机制。
(10)数据标准:系统提供外围服务的数据标准(联机报文和批量文件报文)必须符合行内现有数据标准定义,数据标准解释、数据字典以及数据模型等相关要求。
四、议程安排:
1.报名参与时间:自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次测试的供应商将报名信息 word 版(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邮箱)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gangtouzhaobiao@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
3.报名电话:田孜铭185*****766
4.测试地点:上海市开平路88号瀛通绿地大厦。
测试联系人:张建荣 ;电话: 136*****281
五、有关说明: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勘察。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经理
电 话:0531-********
2.采购代理机构:港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孜铭
联系电话:185*****766
发 布 人:港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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