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法院旧址五、六楼宿舍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南安市人民法院旧址五、六楼宿舍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南安市人民法院(旧址)五、六楼宿舍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南安市人民法院(旧址)五、六楼宿舍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元丰招标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南安市人民法院(旧址)五、六楼宿舍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FJYFCGZ******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宿舍改造 | 1(项) | ******.00 | 否 | ******.00 | 0 | 建筑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绿色建材: 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其他资格要求(1) |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其他资格要求(2) |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3日17:30截止。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供应商未在报名期限内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3日17:30截止。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富康大厦201室(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工作日至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购买)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未在报名期限内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6日09:3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10.1 谈判时间: 2024年12月16日上午09:30 (若有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为准)。
10.2 谈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富康大厦201室(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地 址:泉州市南安市府前大道5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方法:0595-********
13.代理机构: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法:0595-********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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