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部加热炉低氮燃烧器升级改造EPC总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CD部加热炉低氮燃烧器升级改造EPC总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的委托,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CD部加热炉低氮燃烧器升级改造EPC总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CD部加热炉低氮燃烧器升级改造EPC总包工程
2.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
3.招标编号:LNZB-ZBT2024-0620
4.项目概况:按照省环保厅要求,页岩炼油厂CD部即将实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含2024年修改单),按照新的排放标准(SO2<100mg/m3,烟尘<20mg/m3,氮氧化物<150mg/m3,需换算成基准含氧量为 3%),目前存在CD部烟气无法满足新排放标准的问题。CD部共有6台加热炉,每台2套普通燃烧器并配有二次和三次风管,目前采用分级控氧燃烧的方法,依靠手动调节一次风和二次风比例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存在氮氧化物排放不稳定、操作调整难度大的问题,为满足即将执行的新的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工人操作难度和劳动强度,拟将普通燃烧器更换为低氮燃烧器,并对相关风管线、阀门、控制系统等进行配套改造。
5.招标范围:完成包括CD部加热炉低氮燃烧器升级改造项目所有工艺、设备、电气、电信、仪控、防腐保温、消防、照明、土建、总图等的设计,整套系统的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检查测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最终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6.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计划工期:2025年8月31日竣工,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系统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
9.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进行总承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低氮燃烧器的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
3、投标人所投的低氮燃烧器应具有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8、投标人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9、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0、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
11、所投设备如涉及特种设备制造的应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书);
1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或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新建或改造项目中相似工况的低氮燃烧器(燃气性质、污染物低氮排放标准等)成功应用的业绩,且该业绩要求成功应用生产至少 1年以上(提供合同及用户证明);
15、本项目中部分设计、施工内容如涉及到除“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第4、5项以外的且《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要求的资质,投标人不具备的,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可将上述工作内容分包完成。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人检查确认;
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燃烧器生制造商(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08时30分---2024年12月16日16时30分。
2、获取方法: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3、现场购买地址: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第5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邮费自理)。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符合“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符合“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⑸投标人按照“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6、采用现场购买方式的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采用在线购买方式的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五会议室,现场纸质开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处。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联系人:蒋经理
电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若宪、沈思思
电话:024-********/7
电子邮件:lngczbyxgs@126.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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