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债权资产招标公告

金融不良债权资产招标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开封田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资产的


公开竞价补登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拟转让的开封田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已于2024年12月10日10 时起至 2024年12月11日10时止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竞价。目前仅有一个意向竞买人报名并竞价(下称:原竞价方),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将在网站公告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其他人有竞买意向,则需向我分公司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我分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10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10时止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再次进行公开竞价。若无新的意向投资者参与竞买,则我分公司根据规则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原竞价方。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标的物


人民币单位:元


基准日:2024年8月20日



债务人名称

本金余额

利息合计

费用

保证人及抵押物名称

诉讼情况

开封田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1,723,685.64

7,991,324.38

5,000.00

保证:孙二伟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开封田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执行终本


截至基准日2024年8月20日,债权总额为19,720,010.02元,本金余额合计11,723,685.64元,利息余额合计7,991,324.38元,费用余额5,000.00元。


  1.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其中由开封田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的工业土地、厂房以及57台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土地及厂房存在被他人占用的情况,机器设备数量、质量不详,且判决未确认机器设备的抵押权,具体以资产交接时现状为准,我司不承担因抵质押物使用状态、面积、数量、质量、型号、规格等方面的瑕疵担保责任;且标的资产存在诸多风险和瑕疵,转让方系按标的资产的现状向竞买人出让,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执行、可回收及/或时效性等做出任何保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系按标的资产的现状向竞买人出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对本次拟转让标的资产权利状态、金额及从权利的实现予以承诺和保证,意向竞买人根据转让方前期公示材料自行判断,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次拟转让标的资产潜在瑕疵及权利状态,买受人对此无异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起拍价格:8,500,000.00元,保证金:2,55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00元。


四、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优先。若选择延期付款,则首付款不得低于成交价的30%,期限不超过2年,剩余债权转让价款按照第一年8%/年、第二年12%/年收取资金占用费,每半年支付一次资金占用费。竞价成功后,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债权转让价款,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京东平台的技术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展示和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系人。本场竞价为在京东拍卖(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线上公开竞价,竞买人须登陆京东拍卖(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m.jd.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人民币2,550,000.00元竞买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流程可以联系京东平台客服,客服电话:**********。(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竞买须知、附件“竞价收款账户信息说明”).


六、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联系人:


中国东方联系人:牛经理、焦经理


联系电话:0371-********、0371-********


电子邮件:niuhao@coamc.com.cn、jiaolei@coamc.com.cn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71-********(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


特别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特别提醒: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分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但我分公司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四)京东拍卖金融资产处置技术服务费按成交额0.1%到0.01%阶梯收费。具体如下:1亿以下(含1亿)部分按成交金额0.1%收取,1亿-3亿(含1亿)部分按成交金额0.05%收取,3亿以上部分按成交金额0.01%收取。单笔标的技术服务费上限50万元,不成交不收费。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五)竞价人已知晓并认可本次资产交易网站对此次标的资产的公示内容,尤其是交易条件、保证金保证内容及扣除事项及挂牌信息等。


(六)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价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七)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并作出有效报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款规定不视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金融不良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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