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镇、殷店镇、万和镇等镇2015年度六个低丘岗地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淮河镇、殷店镇、万和镇等镇2015年度六个低丘岗地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随县淮河镇、殷店镇、万和镇等镇2015年度六个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文号为鄂土资批[2015]109号,建设资金为省级投资。项目招标人为随县国土资源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该六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随县淮河镇2015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建设地址淮河镇桐桥畈村和西湾村,建设规模1000公顷,总投资3000.00万元;随县殷店镇2015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建设地址殷店镇戴家湾村、大东岭村、小东庙村、九角尖村,建设规模666.67公顷,总投资2000.00万元;随县万和镇2015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建设地址万和镇万家湾村、合河村、石板河村、尖峰村,建设规模1217.86公顷,总投资3653.58万元;随县尚市镇2015年省级投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建设地址尚市镇龙脉村、星申村、民太村,建设规模1300公顷,总投资3900.00万元;随县草店镇2015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建设地址草店镇石庙村、东湾村、观音寺村,建设规模1165.38公顷,总投资3496.1343万元;随县环潭镇2015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建设地址环潭镇龙家河村、皮台村、二浪山村、大碑店村、涢阳村,建设规模1000公顷,总投资3000.00万元。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2个标段,其中:随县淮河镇2015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为1-2标段,第1标段招标价1054.68万元;第2标段招标价1397.12万元;随县殷店镇2015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为3-4标段,第3标段招标价813.93万元;第4标段招标价811.07万元;随县万和镇2015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为5-6标段,第5标段招标价1503.05万元;第6标段招标价1487.49万元;随县尚市镇2015年省级投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为7-8标段,第7标段招标价1621.11万元;第8标段招标价1578.53万元;随县草店镇2015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为9-10标段,第9标段招标价1506.15万元;第10标段招标价1353.23万元;随县环潭镇2015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为11-12标段,第11标段招标价1187.78万元,,第12标段招标价1260.54万元。
2.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量清单确定的工程内容。
2.4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湖北省《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3—2009)、《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 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的要求以及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合格(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施工企业且通过湖北省土地整治摇号管理系统摇号入围的施工企业。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4、2015二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二年无亏损;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则根据公司成立时间的实际情况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具有有效的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或预算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须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能反映开标前六个月(2016年5月-2016年10月)任何一月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社会保险证明;
3.9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规定,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由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文件,查询记录证明出具的时间在2016年11月28日之后方为有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3.10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信用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
3.11根据《省国土整治局关于规范土地整治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土整函[2014]2号文的相关要求,需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进行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查询,若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经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从业单位人员信息查询不一致的或在湖北省内有其他国土整治在建项目的,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如发现投标人在本项目中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在湖北省内其他在建未完工土地整治项目中同时任职的,作废标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省厅备案系统中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查询以开标当天显示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相应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次类推,在省厅备案系统中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查询以公示期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
3.12本工程本次招标实行关键岗位“押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3.14业绩要求:出具一份2013年至今完成的土地整理项目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2016年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公司则不需提供。
入围名单产生方式:在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通过湖北省土地整治摇号管理系统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合格(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施工企业名单里随机摇出108家(按照1个标段9个潜在投标人的比例)施工企业。
入围名单发布时间及网址:随县淮河镇、殷店镇、万和镇等镇2015年度六个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发出1-2天后,摇号入围的名单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www.hbgtzzb.org/)、随州市国土资源局网(www.szgtzy.gov.cn)、《随县政府网》“重要领域信息公开”的“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入口”上发布。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明投、资格后审、抽签中标的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入围单位,于2016年12月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12月9日23时59分59秒在《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suixian.gov.cn/)“重要领域信息公开”的《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节假日不办理CA)。
5.2入围单位应事先到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领取CA锁。入围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suixian.gov.cn/)“重要领域信息公开”的《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入口》的“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根据“用户注册”步骤查询,或咨询:(****-*******)。入围单位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
5.3入围单位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入围单位的在职人员,否则将可能导致入围单位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认证和在入围单位所在地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投标人顺利开展业务。
5.4入围单位获取CA认证后,插入CA锁,通过《随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zgsuixian.gov.cn/)“重要领域信息公开”的《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入口》的“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
5.6招标人不另提供发售招标文件服务。
(如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在此次从湖北省土地整治摇号管理系统摇出的入围名单内,而进行了网上报名,报名费用将不退还,此报名视为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照系统提示缴纳。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CA锁通过《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suixian.gov.cn/)“重要领域信息公开”的《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入口》的“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以网上支付方式从基本账户转账至建设银行结算账户,按照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
招标人凭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到账的投标人名单确认其投标资格,未能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原渠道退回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单位须注明投标工程项目名称,如因此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所需要的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01室(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人民政府东侧)。
7.2本次招标要求每个投标人须派代表(仅限一人)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凭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身份验证合格后方接受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在《随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zgsuixian.gov.cn/)“重要领域信息公开”的《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入口》的“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上通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抽签会,请各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12月27日开始及时注意查看。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李主任 ****-*******
招标代理人: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和电话: 周工189*****976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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