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2024-*****(内部编号:0835-240ZH*******)
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95,375.6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895,375.6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0,000.00 | - |
1-2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 | - |
1-3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1-4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锅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1-5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生物刺激反馈仪(含电刺激治疗系统和筛查评估系统)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1-6 | 普通诊察器械 | 测听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 | - |
1-7 | 普通诊察器械 | 儿童身高体重仪 (可对接妇幼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 | - |
1-8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动态心电图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 | - |
1-9 | 普通诊察器械 | 眼底照相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 |
1-10 | 临床检验设备 | 糖尿病足检测及血管筛查诊断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1-11 | 普通诊察器械 | 神经检查工具箱 | 6(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34,800.00 | - |
1-12 | 普通诊察器械 |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1-13 | 普通诊察器械 | 高级心肺复苏模拟人(计算机控制)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1-14 | 普通诊察器械 | 高级心肺复苏模拟人(计算机控制)(半身) | 2(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 | - |
1-15 | 普通诊察器械 | 心肺听诊模型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 |
1-16 | 普通诊察器械 | 鹅颈灯、额镜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 | - |
1-17 | 普通诊察器械 | 检耳镜 | 1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 | - |
1-18 | 普通诊察器械 | 盯貯钩(直型枪型一组) | 3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 | - |
1-19 | 普通诊察器械 | 异物钳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 | - |
1-20 | 普通诊察器械 | 膝状镊(11CM) | 3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0.00 | - |
1-21 | 普通诊察器械 | 枪状镊(14-20CM) | 3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 | - |
1-22 | 普通诊察器械 | 不锈钢眼部冲洗受水器 | 3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0.00 | - |
1-23 | 普通诊察器械 | 护理模型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5,015.63 | - |
1-24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心电图机 (带储存系统)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1,960.00 | - |
1-25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电针仪 | 1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参照采购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参照采购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参照采购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① 投标人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 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③ 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 响应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⑤ 须提供“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锅”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 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个医疗器械销售类业绩。注:提供发票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的关键页)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东莞市企石镇政务服务中心6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启方式为现场电子开标。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CA证书和电脑和纸质响应文件到开启地点,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指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和后续相关操作。
(2)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4)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
名 称: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438号
联系方式:0769-********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陈家埔富兴二路5号齐昌大厦A栋3楼311室
联系方式:0769-********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69-********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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