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照明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停车场照明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停车场照明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停车场照明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公司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GSF(ZB)-********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停车场照明项目
3.采购内容:邮区中心停车场照明设施安装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5.其他要求:
5.1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要求)
5.2中标服务商需在需求单位所在地邮政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外包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外包服务商派驻到甲方工作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6.采购预算:18万元(含税)。投标单位需按工程量清单报单价和总价(含税),不可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其他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0.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1.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qq.com)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资料如下:
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提供2024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缴费记录证明
6.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公布。
标签: 停车场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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