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02、103储罐换底大修及附属设备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101、102、103储罐换底大修及附属设备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101、102、103储罐换底大修及附属设备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Q05-G19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1、102、103储罐换底大修及附属设备综合整治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3座5000立方米立式拱顶油罐换底大修(洞库罐)、103储罐拱顶修复、操作间工艺改造、罐室及洞库通风、罐室及洞库坑道排水、洞库坑道防潮防渗处理与粉刷等。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涉县。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直至达到交付使用,以及涉及相关部门的协调等工作。
2.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2.4最高投标限价:*******.57元(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包含水电费,即施工现场消耗的水费和电费由发包人承担,投标报价中也不得包含水电费)。
2.5计划工期:245日历天,可因春节放假停工顺延相应天数工期(不多于8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石油化工类立式金属油罐新建、翻建、换底大修工程”(不含在施项目)或“石油化工过程装置新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含在施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且专款专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复印件(报表需体现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专款专用需提供承诺书。)
3.4项目经理要求:1名,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施项目,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施情况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应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3年以上社保的银行缴费凭证。
3.5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具备从事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和中级(含以上级)职称。
3.6信誉要求:①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②在军队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和法人均未列入黑名单和失信名单;③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5.2申领方式:采取网上申领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将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其余图纸相关资料以快递到付的方式发送;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地址:**********@qq.com。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采购文件申领表》原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和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信誉要求”中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9.提供公司开户许可证,并承诺通过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资料仅用于申领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图纸押金3000元(不计利息,由投标单位汇款至建设单位账户),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制作,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应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6.3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时为授权代表的,需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某单位 采购机构:第五采购服务站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人:于助理
电 话:155*****135 电 话:022-********
附件: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我方参加的(工程名称或工程代号、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
现承诺:未经招标(发包)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宣传承担的涉密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发生失泄密事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禁止参与部队招投标采购等相关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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