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蒲鞋市社区上村路43弄17号房屋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蒲鞋市社区上村路43弄17号房屋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蒲鞋市社区上村路43弄17号房屋加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招标人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45.2343万元,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建设地点:鹿城区蒲鞋市街道蒲鞋市社区上村路43弄17号。
2.2招标范围:房屋加固工程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5.2343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双休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2024年&12 月&12 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地点: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号楼5层501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 月&3 日&9 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号楼5层5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国资委-温州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和“温州市公用集团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东港路118号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式:138*****83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3*****658&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2号楼501室。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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