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盐财规〔2019〕3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对一批报废的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详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12月6日至12月19日)。
联系人:吕冰,联系电话:********。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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