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小散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宝安区小散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宝安区小散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开发项目(项目编号:M440*****075********)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小散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开发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范围:采购宝安区小散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开发项目一项,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854,600.00)。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九)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说明:“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自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12月11日下午14:30。
(二)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
(三)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在线附件下载。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30。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下午14:30。
(七)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1209办公室(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安排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以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采购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郑工
邮箱:zhangcj@greatgz.cn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1502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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