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横沥镇庙南经济联合社庙南村工业园1号和2号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南沙区横沥镇庙南经济联合社庙南村工业园1号和2号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受南沙区横沥镇庙南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11:00在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对该社的庙南村工业园1号和2号厂房项目(项目编号:庙南村交[2024]*****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面积:3944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庙南村工业园1号和2号厂房;

  3、资产使用范围:合法经营商业、厂房、仓库、宿舍等,不得堆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经营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4、租赁期限:1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交易底价9元/月/平方米;报价梯度:每次加价不少于1元/月/平方米;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季度收取,每季度的前 5 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为¥******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以转账形式在报名期间内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账号:440*****04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华侨农场支行。(注: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1、凡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参投,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合同。中标后不得因合同条款问题或其他原因拒签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12、农业农村办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租。

  三、本次项目竞投方式详见方案。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农业农村办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然人竞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11: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资料签收回执。

  八、其他说明

  (一)资产交付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违约责任:若承包方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取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或城市更新需要收回乙方租用的土地及所在地块,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具体条款详见合同。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南沙区横沥镇庙南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黎秋云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横沥镇农业农村办

  联系地址:南沙区横沥镇工业路1号三楼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人:李佳妮

  联系电话:********


  附件1: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方案

  附件2:厂房租赁合同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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