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横沥镇庙南经济联合社庙南村工业园1号和2号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南沙区横沥镇庙南经济联合社庙南村工业园1号和2号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受南沙区横沥镇庙南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11:00在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对该社的庙南村工业园1号和2号厂房项目(项目编号:庙南村交[2024]*****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面积:3944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庙南村工业园1号和2号厂房;
3、资产使用范围:合法经营商业、厂房、仓库、宿舍等,不得堆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经营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4、租赁期限:1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交易底价9元/月/平方米;报价梯度:每次加价不少于1元/月/平方米;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季度收取,每季度的前 5 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为¥******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以转账形式在报名期间内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账号:440*****04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华侨农场支行。(注: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1、凡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参投,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合同。中标后不得因合同条款问题或其他原因拒签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12、农业农村办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租。
三、本次项目竞投方式详见方案。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农业农村办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然人竞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11: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资料签收回执。
八、其他说明
(一)资产交付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违约责任:若承包方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取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或城市更新需要收回乙方租用的土地及所在地块,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具体条款详见合同。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南沙区横沥镇庙南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黎秋云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横沥镇农业农村办
联系地址:南沙区横沥镇工业路1号三楼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人:李佳妮
联系电话:********
附件1: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方案
附件2:厂房租赁合同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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