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度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2019年度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2019年度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受采购人委托,对2017-2019年度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QJ-GK201661
2、招标项目名称:2017-2019年度市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8日08:30——12月2日17:30 (节假日照休)
4、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延长线官房大酒店西侧寥廓山隧道出口右转三楼)
5、 费用:免收标书费,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不办邮寄(含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6、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0874——******* 。
7、 供应商投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08:45——09:00(北京时间)
8、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9、供应商投标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报名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具备本次公开招标产品的经营资质。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曲靖市麒麟区城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维修场所、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三年(2013-2015年)获得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AAA的汽车维修企业(2013年以后成立企业自成立后第二年起连续获得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AAA)。
(3)本次招标以各投标人所得分值从高到低为顺序选定中标维修企业15家。
(4)供应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供查验,若提供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连续三年(2013-2015年)获得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AAA(2013年以后成立企业自成立后第二年起连续获得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AAA)的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鲜章)。
12、服务需求:
(1)维修企业应保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维修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
(2)维修企业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单位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维修企业应能为送修单位提供紧急救援服务,最好能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市区范围内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维修企业应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维修企业应对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6)维修企业为送修车辆定期保养、优惠索赔,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7)维修企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送修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8)维修企业单独建立市级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管理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单独核算维修费用,并认真、及时、准确地编报《曲靖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每季度结束前七天内,报送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送修方自带零配件维修的免收材料管理费用。
(10)维修企业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2016年11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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