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金港启笛物流园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无锡金港启笛物流园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无锡金港启笛物流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金港启笛物流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金港启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金港启笛物流园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无锡金港启笛物流园物业服务项目。

2.1.1 合同估算价: 1137万元

2.1.2 服务期:合同期限分三期,每期为1年。只有在合同一期到期前承包方收到发包方的《合同二期确认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否则本合同在合同一期到期日自动终止并结束。

2.1.3 其他: 无

2.2 招标范围:

(1)园区基础物业服务:园区各类管道维护、维修、保养,公共区域消防、智能监控管理服务,园区内资产安全、车辆停放、人员车辆进出以及交通秩序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化粪池清理,客户服务以及投诉受理、解决,突发应急事项管理服务,客户装修管理,“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视检查,制定各类台账,档案管理、安全管理、抄取水表电表读数、协助收取水电费用及停车费用、协助公司制定服务体系与标准等。

(2)园区全部设备设施维保(消防维保、液压等卸货平台、提升门、柴油发电机、弱电系统等和年检(如消防电气年度检测、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高压电试及检测、高压器具检测、防雷装置年度年检等业务的委托,生活水箱清洗、水质检测,园区的零星改造和维修服务、做好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升降门、卷帘门、液压升降平台、空调暖通系统等的日常管理,并保持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1.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1.3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4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5投标人财务状况,具有足够资金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或2023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 11 日18时00至2024年 12月 18 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wxcq.com.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1 月 3 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金港启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联系人:徐工、韩工

联系电话:0510-********

邮箱:**********@qq.com">**********@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物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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