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校区、桃园校区食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安校区、桃园校区食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安校区、桃园校区食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XRC-******
项目名称:长安校区、桃园校区食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桃园校区食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桃园校区食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考核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谈判截止时间前90天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注:①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至少包括审计报告、附注。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6)提供谈判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凭证(税种至少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中的一种)并进行电子签章。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说明,无须缴纳税收的应提供说明以及6个月内的纳税凭证,零报税的提供申报成功的凭证;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段为准。
(7)提供谈判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说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注:①通过代缴方式缴存的,需提供链条完整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代缴方的缴存凭证、供应商向代缴方用于缴存社保的银行转账单据。②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缴存凭证;提供银行交纳单据的,单据应显示社保缴存项(任一项)。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系统查询),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anxi/);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9:00~9:30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层1806室
名称:西北大学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园学府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06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曲慧、张海
电话:029-********
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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