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需求公示单一来源第1包
停车场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需求公示单一来源第1包
单一来源公示
我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停车场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编号:2024-JKDZSQ-F5004),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 项目名称:停车场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
1.技术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维保周期(年) | |
入口设备 | |||||
1 | 入口控制机维护 | JSKT6037B | 2 | 叁 | |
2 | PLC控制系统维护 | 2 | 叁 | ||
3 | 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维护 | 2 | 叁 | ||
4 | 补光灯组件 | 2 | 叁 | ||
5 | LED显示屏维护 | 2 | 叁 | ||
6 | 智能道闸 | JSDZ0208 | 2 | 叁 | |
出口设备 | |||||
1 | 出口控制机维护 | JSKT6037B | 2 | 叁 | |
2 | PLC控制系统维护 | 2 | 叁 | ||
3 | 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维护 | 2 | 叁 | ||
4 | 补光灯组件 | 2 | 叁 | ||
5 | LED显示屏维护 | 2 | 叁 | ||
6 | 智能道闸 | JSDZ0208 | 2 | 叁 | |
其他 | 椭圆杆 | (发光)椭圆杆 | 4 |
2.项目预算:4.68万元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交付。
4.交付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
深圳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理由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原厂维保,深圳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系统开发企业。
五、公示期限
自发布起7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包括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书面形式进行反馈。邮箱:CKJW0529@126.com。如公示期满后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响应,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028-********
监督人:蒲老师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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