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赴外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赴外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赴外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CYWX112-FW
项目名称:学院2024年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赴外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第一包: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预算金额:******元
第二包:教育教学管理效能提升培训班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合同约定
采购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采购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教育家精神引领,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强化高素质教师培养供给,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培训班次及相关内容
(一)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
1. 培训对象: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
2. 培训人数:40人(含工作人员3人)
3. 培训内容:围绕新时代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聚焦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应具备的师德师风、高素质专业化能力,围绕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实施、教学评价、课程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三教改革”和信息技术应用等高校教师必备核心能力开展培训,不断建构专业化发展所需要的知识结构与系统核心能力,助力中青年教师队伍的自主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整体水平提升。
4. 培训机构:待定
5. 培训时间:暂定2024年12月25日—31日(25日报到,31日返程)
6. 临时党支部(班委会)
设书记(班长)、设组织、生活、学习、纪律委员
(二)教育教学管理效能提升培训班
1. 培训对象:党政管理干部
2. 培训人数:40人(含工作人员3人)
3. 培训内容: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学院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定位,以更新学院创新发展意识、办学理念、专业规划方法、掌握现代学校治理手段、提升领导能力与专业能力等为目标,提高行政管理干部科学决策能力、领导能力、目标管理能力等核心能力。围绕职业教育管理理论、学校治理、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政策和法规、职业教育办学先进理念、专业设置与建设、课程设计与教学理念、领导力的提升和执行力的加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增强履职责任感、使命感,提升党政管理干部履职效能。
4. 培训机构:待定
5. 培训时间:暂定2025年1月12日—18日(12日报到,18日返程)
6. 临时党支部(班委会)
设书记(班长)、设组织、生活、学习、纪律委员
三、有关事宜
(一)培训机构选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有关培训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投标确定。
(二)选派原则及名额分配。请各部门认真负责做好学员选派工作,按现行教学单位运行体制进行选派。各系部要紧密结合专业建设发展情况,统筹兼顾,选派教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组织与开支范围。本次培训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统一组织。
1. 培训费、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会议、差旅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交通方式综合考虑各类交通方式价格、便利程度、交通时间及安全因素等,结合购买实际情况确定。
2. 综合定额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内财行规〔2023〕5号)要求执行,即“区外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第九条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培训费,是指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1)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2)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3)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4)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5)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6)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所需的人员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7)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三类培训(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以其他人员为主的培训项目参照上述标准分类执行)其中包含: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四)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参加培训人员须按照关于印发《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请假、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乌院办发〔2023〕40号)精神,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四、培训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以培训为契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教师队伍改革,促进自身全面发展。
2. 加强管理,主动学习
参训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培训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纪律规定,从严学风建设。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要求一律不得无故缺席。培训结束后各参训学员要立即返程,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纪律表现等及时进行通报。
3. 强化考核,提高效果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确定以“基于任务”和“关注过程”为原则的考核方法,培训将从过程性与获得感两个维度进行考核。完成培训各项考核要求的学员可发放学时证明,参训学员须提交书面心得体会,培训结束后,学院将组织人员交流学习成果,心得体会交学院人事处汇编成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代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2、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查询结果;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询价的单位均可报名。
2、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信息;)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竞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 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周六日休息)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城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宜和家园2-801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内蒙古中城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宜和家园2-8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4、提供(1)供应商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信息;)
在报名时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网上截图盖公章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胶装成册,资料不全者或者不按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2、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https://nmg.gcycloud.cn/
2.2本公告如有变更信息,请到、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http://
https://nmg.gcycloud.cn/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乌海市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联 系 方 式: 157*****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内蒙古中城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宜和家园2-801室
联 系 人: 李 工
联系方式:13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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