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设计和地勘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设计和地勘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设计和地勘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FY-2024(013)(2)
项目名称: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设计和地勘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设计和地勘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 | 7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设计和地勘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设计和地勘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任何一个月缴税证明或免缴纳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有依法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任何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9)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采购文件获取: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不见面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石泉县春潮广场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18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诚方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大未来城23号楼1单元1403
联系方式:136*****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莹
电话:136*****911
陕西博诚方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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