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港口碳排放数据库及减排技术评价软件开发的相关工具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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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各项货物与服务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采购项目(采购信息编号:HFBX*******)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税费、服务所发生的人工、设备、材料等一切相关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的服务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项目实施计划;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请一并提供,作为本项目重要的评选依据;
4、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交付系统试运行版本,包含全部功能模块并经过测试,同时,在系统开发服务过程中及时响应甲方需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
(3)完成系统全部开发服务,完成与既有研发系统的对接,提供完整的系统软件包、相关说明文档及源代码,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项目技术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138*****366;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流程事宜,请与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021-********;
7、请各报价单位在2024年12月17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quotation@shmtu.edu.cn;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HFBX*******+公司名称,如未用校方规定的标题格式则视为废标。
8、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9、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
10、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双方须于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备注:
(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4)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9.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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