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丹阳境内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丹阳境内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7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项目法人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丹阳市境内。

2.2项目总体规模及建设内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 41.414千米。河势控制护岸合计10.03千米,其中新建5.94千米,加固4.09千米;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858万平方米。护岸治理合计31.384千米,其中新建 2.03千米,加固 29.354千米。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等别为Ⅲ等,长江扬中河段主江堤及太平洲洲堤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其余区域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丹阳境内工程的施工。本标段位于丹阳永红河上游堤外无滩段,新建护岸长度2030m,对应主江堤桩号189+800~191+830段。分三个抛区:抛区为水上护坡工程,抛宽10-25米,抛厚0.6米;抛区为水下护脚工程,抛宽30-35米,抛厚1.0米;抛区为防崩层,抛宽10-25米,抛厚1.2米。水上护坡抛石工程量*****.4m3,水下护脚抛石工程量*****.2m3等,概算约2480.76万元(建筑工程2320.14万元+临时工程46.57万元+工程保险10.65万元+通航33万元+护航费70.4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中含800万元及以上或含抛石方量4万方及以上的水上抛石护岸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金额或工程量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9)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11)其他要求2: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12)其他要求3:截止至开评标当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3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2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其他要求3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4.社会保险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15.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6.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规定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以下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2375.3368万元。

7.4分值构成

投 标 报 价: 60分

业 绩: 3分

技 术 部 分: 37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投标报价

报价得分:最高得分60分,最低得分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1%,在60分基础上扣1分;每低1%,在60分基础上扣0.5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采用内插法计算。

60分

2.2.4

(2)

业绩

1、企业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中含1600万元及以上(或含抛石方量8万方及以上)水上抛石护岸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2、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中含1600万元及以上(或含抛石方量8万方及以上)水上抛石护岸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得1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得分。拟任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中须为同一人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量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与企业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

3分

2.2.4

(3)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施工技术方案(16分)

①对施工河段环境、河床地形、水流流速流向、潮位变化等分析合理全面(3分);

②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2分);

③单元小区划分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2分);

④抛石提前量控制方法可靠,施工工序、工艺合理(3分);

⑤施工固定断面的设置及测量方案科学合理(2分);

⑥均匀抛石控制办法切实可行(2分);

⑦施工期间安全度汛措施合理可行(2分)。

(2)施工设备(6分)

①施工定位船、抛投船、交通船等满足施工要求(3分);

②定位仪器、平面测量与测深设备精度可靠(2分);

③施工全过程视频监控实施方案合理可行(1分)。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综合协调(4分)

①机构健全(1分);

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2分);

③施工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1分)。

(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5分)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分);

②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2分);

③创优良等级措施有针对性、操作性(2分)。

(5)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2分)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1分)

②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1分)。

(6)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4分)

①环境保护体系健全(2分);

②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2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37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丹阳市云阳路3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11-********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511-********

电子邮件:hyzbdl@sina.com

11.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治理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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