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建筑业管理中心建材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专项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长宁区建筑业管理中心建材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专项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宁区建筑业管理中心建材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专项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长宁区建筑业管理中心建材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专项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525-********, 0525-********, 0525-********, 0525-********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包2-******.00元,包3-*******.00元,包4-******.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第一标包:样品管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参考“沪建交[2013]231号”文件实施监督检测之样品管理,包括负责实施监督抽检信息系统信息录入、盲样标识、样品运输、样品保管和发放等样品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专业性的服务工作。
包名称:第二标包:建材抽样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参考“沪建交[2013]231号”文件实施监督检测之现场抽样,包括负责实施抽取建材和实体样品,对所抽样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确认等抽样工作。
包名称:第三标包:建材及实体综合检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参考“沪建交[2013]231号”文件实施监督检测,包括负责实施结构性、功能性、安全周转性等建筑材料检测;实施混凝土回弹、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间距、楼板厚度、混凝土取芯、桩基完整性和承载力、基坑围护体桩长、基坑监测数据复核、分户验收、室内空气污染环境、钢筋套筒灌浆饱满性、钢结构焊缝、雷电防护装置等实体检测。
包名称:第四标包:特殊建材及实体专项检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参考“沪建交[2013]231号”文件实施监督检测,包括负责实施市政道路、节能构造、粘结(锚固)强度、外窗气密性、玻璃、安全防护用品、消防验收类材料燃烧性能等特殊建材检测;实施混凝土回弹、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间距、楼板厚度、混凝土取芯、基坑监测数据复核、室内空气污染环境等实体检测。
合同履约期限: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及其报价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许可范围以外的检测项目应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检测能力评估(建筑材料乙级、主体结构乙级及以上级)(仅限于第一、二、四标包);
(4)供应商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许可范围以外的检测项目应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检测能力评估(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甲级、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甲级、地基基础甲级),且具有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上海市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纳入历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检测实施机构名单(仅限于第三标包);
(5)供应商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以对任意部分标包或者全部标包进行投标,每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包。
2、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以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
3、本项目内部采购编号:ZC********。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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