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取水泵站及输水管线标段监理已由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08-******-04-01-******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微山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微山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630******** 2、工程名称: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取水泵站及输水管线标段监理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取水泵站及输水管线标段监理,本工程位于微山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建设、铺设原水输水管线、设备采购安装、管道铺设、路面恢复、取水泵站绿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监理范围为所有内容的施工、验收、结算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招 标 人:山东省微山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新河北街2号 联 系 人:陈德军 联系电话:152*****666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芝罘区只楚路27-6-1号 联系人:张帆 电话:186*****12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承监其他在建工程监理项目。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县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 “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 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 11 日—2025年01月06 日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iShan)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25年01月06 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iShan)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明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 系 人:陈德军 联系电话:152*****666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微山县水务局 联系人:马群智 联系电话:159*****600 八、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iSha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