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自来水总公司沿江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通告
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丹东市自来水总公司委托,对丹东市自来水总公司沿江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nhy
********2、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自来水总公司沿江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91800.00元
5、采购范围:沿江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详见给定的工程量清单)
6、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工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同时还应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 领取时间: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
2. 领取方式:投标人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09室。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500元。
3.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专业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4-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须具有防伪标识)(新成立企业除外) 、2015年11月-2016年10月十二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除外);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上述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以及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报名,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10:00分(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等按时参加。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市自来水总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5号
联 系 人: 尚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传真:
****-*******邮箱:hy_zbb@126.com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