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庆油田“玻璃钢储罐”招标公告

2016年长庆油田“玻璃钢储罐”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6年长庆油田“玻璃钢储罐”招标
项目编号 ****-*******-CQYT-*******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5.服务:详见附件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生产(制造)资质或经营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项目,具体提供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彩色打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投标人2013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中石油集团公司内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以接受)。4、具有本次拟招标设备相同或相似类型玻璃钢罐供货业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8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12月02日 16时00分00秒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的彩色打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按照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一份资质证书彩色打印件资料及公司增值税开票信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内容之一者,亦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28日08时至2016年12月0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35号2#楼3011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4.3 文件售价:1200元人民币(现场现金支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 08时30分00秒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08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151号长庆宾馆第八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5.3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单独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和 投标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 开标
招标人: 物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21日 08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151号长庆宾馆第八会议室
地址: 西安市凤城二路35号
邮编: 710018
联系人: 王新岗 白怀宁
传真: ***-********
电话: ***-***********-********
电子邮件: wxg3_cq@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xxxxxxxxxxxxxxx
账户名: xxxxxxxxxxxxxxx
账号: xxxxxxxxxxxxxxx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玻璃钢储罐 长庆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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