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2025 年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造雪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SZB-FW-2024-03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5 年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造雪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造雪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5 年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造雪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5 年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造雪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在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或者线下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梅河口市站前路汉庭酒店 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梅河口市站前路汉庭酒店 3 楼会议室
七、其他
2024-2025 年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造雪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SZB-FW-2024-0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2025 年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造雪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2025 年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造雪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造雪服务项目。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2025 年 2 月 15 日
2.4 项目地点:梅河口市;
2.5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6 招标控制价:958.424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在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或者线下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吉林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达路 888 号长春高新越达科技产业园 2 号房屋 603 室)或扫
描成彩色 PDF 电子版发送至吉林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insi_consult@163.com)
并电话确认是否合格: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参加投
标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梅河口
市站前路汉庭酒店 3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海龙湖一号管理房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435-45599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达路 888 号长春高新越达科技产业园 2 号房屋 603
室
联 系 人:王天鹏
电 话:155902923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海龙湖一号管理房
联 系 人:李洋
电 话:0435-45599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越达路 888 号长春高新越达科技产业园 2 号房屋
603 室
联 系 人: 王天鹏
电 话: 15590292399
电子邮件: qinsi_consult@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