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集租房幼儿园室内零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SY-2024-SG04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一、招标条件
本集租房幼儿园室内零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84.034272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顺义区高俪营镇张喜庄村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号:01:标的名称:集租房幼儿园室内零星改造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及最高
限价(万元):84.03427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
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2.质量标准合格.3.
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等级:达标。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
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集租房幼儿园室内零星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集租房幼儿园室内零星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口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响应人未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列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
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3.方式现场领取竟争性碰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
金)/套:售后不退:现场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碰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
办理需携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2)授权委托人办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上述文件均需
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3时30分
八则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胸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
号为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
3)执行财致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
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张喜庄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张喜庄村
联系人:张洪涛
电话:010-69491445
电子邮件:/
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盛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
联系人:王欣艳
电话:010-6941577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收艳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人管理列
AAS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