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附属幼儿园物业招标第二次

及附属幼儿园物业招标第二次

重庆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小学校及附属幼儿园物业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小学校及附属幼儿园物业招标(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建筑面积

单价限价

(元/

总价限价

元/年

服务期(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重庆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小学校及附属幼儿园物业招标 (第二次)

总建筑面积为*****.04㎡,其中

小学建筑面积为*****.59㎡,附属幼儿园建筑面积为8969.45㎡。

2.26元/㎡

******.88元/年

一年

1万元

1

备注:最终结算时以学校确认的实际服务面积为准,中标物业服务单价不变。

二、资金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2月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不需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递交投标文件即可。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11:00。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11: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整(人民币)。

3. 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小学校及附属幼儿园物业招标(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 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

方式二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退还原件袋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不退还,由招标人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整(人民币)。

3. 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

4.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方式三: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整(人民币)

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

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中标人在履约完毕后,所有手续和费用完清,无任何用工纠纷和遗留问题,采购人确认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小学校

联系人:柳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金山街道民心路55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23-********

地 址: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168号嘉新大厦12-3

重庆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小学校及附属幼儿园物业招标(第二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1010400083780000005527



招标文件-合同附件.docx
重庆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小学校及附属幼儿园物业服务(第二次)-招标文件(定稿).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及附属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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