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居民迁入安置工程施工总承包十标段项目生石灰采购询价公告

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居民迁入安置工程施工总承包十标段项目生石灰采购询价公告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居民迁入安置工程施工总承包十标段项目石灰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函编号:THDY-*******-XJ10

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居民迁入安置工程施工总承包十标段项目,经公司批准,施工需要采购生石灰,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要求如下:

一、标的物的内容

1、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生石灰

CL 75-QP

t

3800

合计

3800

2、物资参数及技术要求:

2.1、物资技术参数

参照国家最新发布《生石灰》GB/T176-2008等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及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2.2 、其他要求

2.2.1、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性规范要求。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所报单价为固定单价,且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2、所报价单价包含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的材料的出库费、运杂费、管理费、增值税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3、所有报价均需附供应商盖章报价单及相关附件资料(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人务必详细阅读合同组成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合同签订时严格按照合同模板(附件一)进行签订。

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额的/ %。

2、履约保证金形式:/。

四、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送货对账周期为月,每月25 日至 30 日为双方送货收货的对账期,乙方根据甲方进度安排并按甲方书面材料采购订单要求分批次将货物送达至甲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后,经双方进行现场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并根据相关约定每月完成对账后,甲方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3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总价额 85%的货款,余款(15%)原则上甲方在后续的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完毕,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五、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分批交付,接到订单通知后3天内交付。

六、交货地点

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居民迁入安置工程施工总承包十标段项目部施工现场。

七、询价公告起止时间

2024年12月12日9 时00分至 2024年 12月15日17时00分,请在此期间联系公告联系人获取报价单及相关信息。

八、报价响应时间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9 时00分至 2024年 12 月17日09时00分登录通号建设采购平台(https://thjs.go.1688.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后线上报价。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thzb.crsc.cn

(2)、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

(3)、通号建设采购平台(http://thjs.go.1688.com)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安臣

联系电话:177*****793

联系邮箱:*********@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百挑路高科一号C栋6楼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单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霍邱县淮河行蓄洪区新建王截流、陈郢保庄圩居民迁入安置工程施工总承包十标段项目所需生石灰的询价函(编号:THDY-*******-XJ10)已收悉,我司完全响应询价函函中所有商务技术条款,并报价如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税率(%)

含税综合单价(元)

总金额

(元)

备注

A

B

C

D=A*C

1

生石灰

CL 75-QP

t

3800

合计

3800

备注: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附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霍邱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生石灰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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