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钠煤招标采购

低钠煤招标采购

招 标 文 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对低钠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标单位: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部门

报名地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供销部419室

联系部门:供销部

联系人:

唐浩江

电话:181*****440

张刚毅

电话:181*****985

QQ:*********

审计督察部:

曾 建: 电话:152*****547

三、招标日程安排

1、2024年12月09日—2024年12月19日招标公告。

2、报名及发标书时间:

2024年12月09日——2024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30-19:00。

3、开标日期暂定为:

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11:00时(如时间改变,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

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招待所一楼(老办公楼),以我公司通知为准。

四、本次招标内容:

1、名称:低钠煤

2、数量:以双方商谈供应数量为准。

3、价格:以最终报价为准。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煤矿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报标煤矿有效的资质、安全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含有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的煤矿所生产煤种的化验结果。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化验结果,双方商谈所供应煤种的具体质量考核指标(可选择我公司提供的考核标准,见第七条款第三项第一点):

(1)以供方的化验结果为准(结算时供方必须提供化验单原件及根据合同结算的依据)。

(2)以需方化验结果为准,签订后附附件4的《关于承诺以需方(甲方)化验数据为结算依据的承诺函》。

5、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期内,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提前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调价通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开始执行,不在另行签订合同,甲、乙双方若价格协商不一致则本合同解除。

6、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供需双方在一次性报价的基础上可商谈质量指标、付款方式、运输方式等。

6、结算方式:

(1)先货后款,5000吨一结算,50%承兑50%现汇。

(2)先货后款,5000吨一结算,银承比例调整,报价时须注明。

(3)其他结算方式(请在报价单上备注说明)。

7、运输方式:

(1)需方自提,出矿价,以供方的过磅数为准(含13%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政策变动而同步调整)。

(2)一票制到厂价,以需方的过磅数为准(含13%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政策变动而同步调整)。

(3)两票制到厂价,以需方的过磅数为准,供方指定运输单位(含13%增值税发票及9%的运输发票,税率随国家政策变动而同步调整),由于受到季节变化的影响,分两个阶段运费报价,分别分2025年01月01日-2025年03月31日及2025年01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详见后附的报价单。

8、投标人开具的13%增值税发票必须为煤矿直开发票。

9、投标人供应的燃煤必须为点对点供应,为煤矿直供到我公司,不允许出现转运、倒短等非点对点供应,如发现中转或倒短,供应的该批次燃煤不予结算并供方支付需方20万元合同违约金。

10、本次招标,望各投标人积极参与,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在12月09日至12月19日前提供报标煤矿有效的资质、安全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等,且煤矿加盖公章的全套资质扫描件发送至*********@qq.com,用于我公司法务审核资质。12月19日资质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最终投标人,投标人需在12月20日11:00前按照需方要求进行投标。

11、本次招标采用现场投标方式或指定邮箱投递标书方式,开标前2个工作日通知投标人;(1)现场投标文件要求四份,所有资料恕不退还,四份标书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无密封视为无效;(2)指定邮箱投递标书方式要求标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tlkyyx@163.com(全部的标书文件,含资质、承诺书、报价单、承诺书等),将邮箱投递成功截图发送至张刚毅处,如因邮箱未投递成功导致开标时无标书文件,将取消投标人参标资格。

12、投标人拿到招标书后,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投标截止日期内与招标有关联系人联系。

13、 如有必要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现场或电话答辩要求。

14、供货周期:2025年01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或以双方商谈的供货周期为准。

15、如现场需要签订谈判记录,委托人签字或现场盖章即为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后需后补盖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审核资质未通过,将无权参与本次投标(请贵单位认真制作标书)。

六、投标报价方式及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自主公开招标。

2、报价要求:满足投标人须知的所有要求。

七、招标货物的质量、性能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1、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制式合同的基本要求;

2、必须附有报价煤种的最新煤检所的全分析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3 、低钠烟煤的质量及技术标准:

(1)需方要求指定指标:发热量≥*****kj/kg质量及技术标准:发热量≥*****kj/kg,水分≤12%,挥发分≥30%,灰分≤20%,焦渣特性≤3,硫≤1%,煤灰中氧化钠≤1%。当发热量≥*****kj/kg时,按照(合同约定单价/*****kj/kg)*实际发热量kj/kg进行结算;当*****kj/kg>实际发热量≥*****kj/kg时,按照(合同约定单价/*****kj/kg)*实际发热量kj/kg进行核算后,按照合同约定单价折合成吨位扣减后进行结算;当*****kj/kg>实际发热量≥*****kj/kg时,按照合同约定单价-(合同约定单价-合同约定单价/*****kj/kg*实际发热量kj/kg)*2进行核算后,按照合同约定单价折合成吨位扣减后进行结算;当发热量<*****kj/kg时,该批煤款拒付,该批燃煤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当水分≥12%,每超1%,扣减此批次相应吨位的2%;当硫>1%时,每超0.1%,价格下浮1元/吨进行核算后,按照合同约定单价折合成吨位扣减后进行结算;当焦渣特性≥4时,此批次按照吨位的50%进行结算;煤灰中氧化钠≤1%,500吨为一批次化验(当日不足500吨,按照当日供货量为一批次核算),煤灰中氧化钠>1%时,按照160元/吨核算后,按照合同约定单价折合成吨位扣减后进行结算。

(2)以双方现场商谈的质量技术指标要求为最终要求,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八、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交货地点:需方自提,以供方煤矿为交货地点;一票制、两票制到厂,交货地点为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九、评标方案

在同等条件、同一区域的所有的矿点中,结合商谈的合同约定质量指标性价比最好的为最终中标单位。

十、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顺序制作标书且提交资格文件:

1、公司历史简介及现状。

2、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书(按照后附附件2制作)。

3、营业执照及公司其他资质。

4、采矿许可证。

5、安全许可证。

6、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

7、所供煤种的最新煤检所的全分析检验报告(必须有煤灰中微量元素的化验结果)。

8、原矿的矿发磅单样票。

9、签订《关于燃煤点对点供应承诺函》,后附附件3。

10、关于承诺以需方(甲方)化验数据为结算依据的承诺函(以需方化验结果为准的选项)后附附件4。

11、附件5《双方合作初步意向表》。

十一、付款方式:

以双方商谈的最终付款方式为准(供方须在报价单上注明付款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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