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S140*****01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那曲市色尼区城投建材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0.00亩),分为1#地块(100.2亩)及2#地块(70亩)两个地块建设,建筑总面积*****.99㎡,其中: ⑴、1#地块建设内容:新建工程: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85.08 ㎡;建筑垃圾处理车间1栋,建筑面积3184.20㎡;水泥砌块成型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242.36㎡;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49.30㎡;设备房1栋,建筑面积167.40㎡。附属工程:绿化面积3208.00㎡,道路硬化8725.00㎡,钢网围墙1178.00m,大门1.00座,机井1.00座。 ⑵、2#地块建设内容:新建工程: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536.29㎡;混凝土搅拌站1栋,建筑面积3451.86㎡;新型绿色建材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4037.50㎡;绿色建材实验楼1栋,建筑面积833.60㎡;门卫室2栋(1#、2#门卫室),单栋建筑面积49.30㎡;公厕1栋,建筑面积40.8㎡。附属工程:绿化面积2335.00㎡,道路硬化*****.20㎡,镂空围墙975.50m,大门2.00座。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2.1工程名称: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那曲市色尼区

2.3 标段划分、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0.00亩),分为1#地块(100.2亩)及2#地块(70亩)两个地块建设,建筑总面积*****.99㎡,其中:

⑴、1#地块建设内容:新建工程: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85.08 ㎡;建筑垃圾处理车间1栋,建筑面积3184.20㎡;水泥砌块成型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1242.36㎡;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49.30㎡;设备房1栋,建筑面积167.40㎡。附属工程:绿化面积3208.00㎡,道路硬化8725.00㎡,钢网围墙1178.00m,大门1.00座,机井1.00座。

⑵、2#地块建设内容:新建工程: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536.29㎡;混凝土搅拌站1栋,建筑面积3451.86㎡;新型绿色建材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4037.50㎡;绿色建材实验楼1栋,建筑面积833.60㎡;门卫室2栋(1#、2#门卫室),单栋建筑面积49.30㎡;公厕1栋,建筑面积40.8㎡。附属工程:绿化面积2335.00㎡,道路硬化*****.20㎡,镂空围墙975.50m,大门2.00座。

2.4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4398.13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为准)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 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的内部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后续的服务(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2.5.2 设计范围内物资采购、运输、保管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 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5.4 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 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 勘察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2.6.3 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4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12个月(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须满足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勘察方须满足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须满足要求)

3.3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建筑设计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须满足要求)·

勘察负责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勘察方须满足要求)

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人数不少于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须满足要求)

以上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2024年6月-2024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齐全);

3.4 2021、2022、2023年,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5信誉要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2024-12-12 00:00 -- 2024-12-18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5-01-02 10: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色尼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25-01-02 10: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

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 (采购) 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藏建市函【2021】4号) 文件执行。

7、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委办〔2019〕9号) 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单位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单位“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藏建市管【2019】38号) 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9、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 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 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10、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的规定要求。

11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那曲市色尼区城投建材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罗布热地北路66号

联 系 人: 土登欧珠

电 话: 199*****51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2号(中银广场对面)

联 系 人: 杨智程

电 话: 180*****67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垃圾资源 总承包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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