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大规模设备更新换代建设项目第四批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大规模设备更新换代建设项目第四批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0730-2411XB0112-01-03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大规模设备更新换代建设项目第四批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方向)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方向) | ******* | 一标段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方向)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方向) | ******* | 二标段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 | ******* | 三标段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方向)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方向) | ******* | 三标段 |
数量合计: | 5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相关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时间: 2024-12-11 19:00:00 至 2024-12-18 19: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5-01-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宁潇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瑾、赵书耕、苏永刚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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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一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
二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
三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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