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大厦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时代大厦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时代大厦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JSZC-******-NTGC-C2024-003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4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TGC-C2024-0033
项目名称:时代大厦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年
采购需求:
时代大厦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负责食材采购、负责配餐的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及餐饭服务、制定每周菜谱、负责大型餐饮活动的筹备等,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当年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7.磋商响应函
8.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2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开启时间:2024-12-2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
(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通过线上办理,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7.html。
(3)使用谷歌浏览器。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
2.磋商保证金:免收;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天内向采购人按成交额10%缴纳。成交供应商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印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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