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蒲财采〔2024〕决字第20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蒲财采〔2024〕决字第20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蒲江县医院智能病历质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锦心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汇融名城C区
被投诉人1:蒲江县人民医院
地 址:蒲江县鹤山镇河西路18号
被投诉人2:蒲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9月25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11月5日,被投诉人2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博世科技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2: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蒲江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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