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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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项目环评编制服务(二次)

二、预算金额:2.8万元(投标人报价包含本项目交付完成前可能发生的所有服务费、评审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等其他费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将取消投标资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并完成备案,查询状态下不处于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及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全程参与本项目。

4.提供完整详细的项目服务报价表。

四、服务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现场采样、数据分析,完成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提交建设项目环评成果文件,取得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等工作。

五、服务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编制及修改,并对环境评价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3.投标人须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做好保密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4.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相关会议,提供技术支持,协助采购人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投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环境评价工作,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延期,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项目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第三方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或赔偿。

7.采购人及相关规范、规定的其他服务要求和内容。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七、服务地点: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

建设项目环评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并取得项目环评批复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九、招标文件获取: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9:00前登录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获取询价公告,按要求准备相应资料(正本一份)并胶装成册,密封盖章后邮寄至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296号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办公楼3楼305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30

地点: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办公楼1楼评标室

十一、评审方法:

询价成交原则:询价小组按询价公告和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评审,在资质条件、服务需求均满足的同等条件下,以投标报价最低中标。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33-*******

 

 

后勤基建科                     

2024年12月12日                

 

2024.12.12 08:40:292024.12.12 08:39:5720后勤基建科211*****000784false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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