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搭建网络直播间
北京市搭建网络直播间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
---|---|
联系人 | 何平 |
联系电话 | 010*****632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
项目名称 | 搭建网络直播间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中心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65.******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报名机构应具有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4.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依照《GY/T 5094—2022电视演播室场景设计标准》《GY/T 5094—2006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GY/T 5086—2012广播电视录(播)室、演播室声学设计规范》等标准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开展。具备完备的大屏及控制系统、灯光及控制系统、摄录制系统、隔音和声学系统等。技术成熟、功能全面、参数先进。 1.拟规划房间长度8200MM*4800MM。挑高4M以上,方案需充分利用房屋构型特点,在长端两侧设立大屏、绿幕卷轴,室内配置灯光、音响、隔音以及网络连线等设备,确保功能全面,动线合理,空间利用最大化。 2.大屏显示尺寸不少于4000*2200MM,像素点间距不超过1.5MM,控制系统支持多接口输入,需独立支持网络视频会议功能(配备网络接口、摄像头、拾音、扩音系统),屏幕控制系统支持画面显示内容自定义播放。 3.灯光需设置面灯、侧灯、顶灯、逆灯等各功能类型,数量不少于10盏,LED光源,支持标准色温切换和独立控制功能,单个灯光可沿顶部滑轨方向移动旋转,满足多场景拍摄要求。 4.全屋需做隔音处理,地面吸音减震毯处理,吸音系数不低于0.9,总体材料符合国际E0级别环保标准,满足消防阻燃要求。 5.摄录系统需支持4K分辨率,满足广播级编解码规范;视音频流编码和推送设备支持大多数主流直播平台,流视频信号分辨率不低于1080P高清要求。 以上各个系统间需支持互联互通,确保使用简单便捷,简化操作步骤和流程,提升直播间利用效率。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搭建网络直播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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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中心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65.******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报名机构应具有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4.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依照《GY/T 5094—2022电视演播室场景设计标准》《GY/T 5094—2006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GY/T 5086—2012广播电视录(播)室、演播室声学设计规范》等标准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开展。具备完备的大屏及控制系统、灯光及控制系统、摄录制系统、隔音和声学系统等。技术成熟、功能全面、参数先进。 1.拟规划房间长度8200MM*4800MM。挑高4M以上,方案需充分利用房屋构型特点,在长端两侧设立大屏、绿幕卷轴,室内配置灯光、音响、隔音以及网络连线等设备,确保功能全面,动线合理,空间利用最大化。 2.大屏显示尺寸不少于4000*2200MM,像素点间距不超过1.5MM,控制系统支持多接口输入,需独立支持网络视频会议功能(配备网络接口、摄像头、拾音、扩音系统),屏幕控制系统支持画面显示内容自定义播放。 3.灯光需设置面灯、侧灯、顶灯、逆灯等各功能类型,数量不少于10盏,LED光源,支持标准色温切换和独立控制功能,单个灯光可沿顶部滑轨方向移动旋转,满足多场景拍摄要求。 4.全屋需做隔音处理,地面吸音减震毯处理,吸音系数不低于0.9,总体材料符合国际E0级别环保标准,满足消防阻燃要求。 5.摄录系统需支持4K分辨率,满足广播级编解码规范;视音频流编码和推送设备支持大多数主流直播平台,流视频信号分辨率不低于1080P高清要求。 以上各个系统间需支持互联互通,确保使用简单便捷,简化操作步骤和流程,提升直播间利用效率。 |
联系人 | 何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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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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