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钠采购公开选商公告公告.22.CG.XS202412015
次氯酸钠采购公开选商公告公告.22.CG.XS202412015
公告编号:DQSH03.22.CG.XS*********
一、项目(计划)名称:五龙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水质分公司次氯酸钠采购
二、使用单位:五龙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水质分公司
三、相关技术要求及付款方式:
相关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选商公告附表中的物资,投标商供应的商品须符合物资明细的规格型号和要求,满足使用单位的使用需求。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交货期:分批供货,具体时间、地点、数量,买方提前2日通知卖方。
交货地点:石化公司炼油厂区、化工厂区、化肥厂区各循环水厂。因送货地点点多面广,可能出现一次送货,多个厂区、多个水厂卸货的情况。因此,请在报名时先与使用的单位联系送货情况。如卖方未联系使用单位,在后续送货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责任由卖方承担。使用单位联系人:王英浩,电话158*****296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大庆石化公司外网网页公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大庆石化管理的供应商,实业公司库内供应商。
2、具备次氯酸钠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
3、无其他不良记录。
六、资质审查方法
1、本次采购采用供应商资质预审方式,由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2、资质审查内容:报名登记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潜在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如是代理人需出具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含有次氯酸钠项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许可文件、其他相关产品资质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若成交供应商产品未在我公司使用过,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项目名称和项目指标应全部满足本项目物资的技术要求,并提供5吨产品在我公司进行试用,若试用效果达不到要求时,经双方查明原因,如果为厂家提供的本项目物资指标原因,则试用终止,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试用的产品费用及运输费等其他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果为买方操作原因,则在买方生产调整正常后,再约定时间重新试用。
七、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6日期间报名。
报名地址: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企管物采部516室(详见报名要求)
报名联系人:乔晓明 联系电话:0459-*******
邮箱:qxm-ds@petrochina.com.cn
公告编制人:乔晓明 审核人:邢春发
本次采购物资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次氯酸钠 | 详见附件1 | 吨 | 20 |
附件1: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水质分公司次氯酸钠技术要求.pdf
标签: 次氯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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