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年度审计公开选取第三方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执行案款年度审计公开选取第三方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年度审计公开选取第三方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案款年度审计常态化工作机制及强化案款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公开选取第三方财务审计公司开展执行案款审计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
2. 拥有充足数量的注册会计师,以保障此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3. 具有类似案款或财务审计项目经验,需提供过往相关项目案例及成果说明。
4. 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良执业记录,需提供相关信用查询报告或行业证明材料。
5.申报机构愿意严格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拟委派参与执行案款审计团队负责人(姓名、电话、职务)及团队核心成员业绩、简历等相关情况;
2.申报机构参与竞争性遴选的优势,过往相关项目案例说明;
3.申报机构针对本次审计工作的计划,包括费用的收取标准及预计完成时间;
申报机构请按照上述要求自行编制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密封后加盖申报机构公章(骑缝),于申报期限届满前提交至本院指定的联系人处。
申报机构应当确保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担任此次执行案款的审计工作。
三、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逾期不列入评审范围。
四、选任方式
申报机构达到两家及以上的,本院将依法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综合考量申报机构的专业水准、从业经验、审计初步工作计划、审计报价和机构规模等因素,择优选择审计公司,并予以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剑
联系电话:0906-*******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喀纳斯路5号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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