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县应急管理局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关于和县应急管理局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因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实施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即将到期,现就和县应急管理局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面向全县保险机构询价。
一、区域要求
须在和县主城区。
二、险种、参保标准及保费要求
执行应急管理部标准,险种统一确定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包括:因公期间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100万元/人/年,非因公期间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20万元/人/年,因公期间猝死保险金额20万元/人/年,非因公期间猝死保险金额10万元/人/年。保费不高于马鞍山市执行标准,约为300元/人/年,具体按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数购买结算。
四、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视情况,经我局党委研究后可优先续签)。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7、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同时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有意向承接保险机构于2024年12月13日9时前将保费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密封后送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最低价中标。
联系人:赵祖桂 电话:*******
地址:和县县政府大楼405室
和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因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实施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即将到期,现就和县应急管理局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面向全县保险机构询价。
一、区域要求
须在和县主城区。
二、险种、参保标准及保费要求
执行应急管理部标准,险种统一确定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包括:因公期间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100万元/人/年,非因公期间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20万元/人/年,因公期间猝死保险金额20万元/人/年,非因公期间猝死保险金额10万元/人/年。保费不高于马鞍山市执行标准,约为300元/人/年,具体按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数购买结算。
四、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视情况,经我局党委研究后可优先续签)。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7、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同时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有意向承接保险机构于2024年12月13日9时前将保费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密封后送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最低价中标。
联系人:赵祖桂 电话:*******
地址:和县县政府大楼405室
和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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