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电建透平公司国信靖江消音器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电建透平公司国信靖江消音器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竞价采购公告(邀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因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1、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风机类型 | 产品型号 | 数量 | 工程编号 | 交货时间 |
1 | 消音器 | 送风机 | 详见技术通知 | 2 | 2024-PK31-33ab | 预计于 2024年12月 |
2 | 消音器 | 一次风机 | 详见技术通知 | 2 | 2024-PK31-34ab |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平台线上二轮报价方式,如未按时线上报价(包括二次报价)视同主动放弃,采购方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报价单上必须有联系人签字并留联系电话方便联系通知,询比价响应函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售后服务运费不单列。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不仅限以上),
2、交货期:*预计为2024年12月30日。具体交货时间双方及时沟通,以便应对提前或延后的情况。
3、交货地点: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指定项目所在地。
4、质量标准或要求:详见设计咨询部提供的消音器技术要求(附件一)。
5、质保期:设备调试正常后一年,一年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24小时内积极免费更换和免费维修,质保期重新计算或响应顺延。卖方未按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6、严格按响应文件模板提交,未按响应文件要求制作标书,竞价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7、成交确定原则:满足附件的技术规范要求下报价最优.
8、*响应保证金:金额5000元整,技术条款和商务合同条款不允许有偏差,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询比价响应。
8.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符合供应商采购要求的规定。
8.2*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竞价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8.3采购人与成交人在提供品牌授权后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采购要求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9、其它要求:
(1)标*为属于重大失误项。
(2)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属于重大失误项。
(3)付款方式不接受差异
(4)投标方必须按照上述表格进行逐项填写报价,修改或自行制作表格进行报价将作为废标。
(5)投标报价书需要提供外形、安装布置图等图纸。
(6)本次报价除了完成上述纸质报价外,还需要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ec.powerchina.cn/)。上完成上线报价,请严格按照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7)上传的投标报价请一定仔细核对单价、总价、数量等数据。一旦提交,将不能更改,同时我方也只有待开标截止时间以后才能上网查阅。
(8)一旦投标方中标,投标方的价格将不能更改,双方将严格按照中标价格签订合同。中标方将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价格与更改付款方式。
(9)如果出现上传报价单与线上报价不一致,我方将以线上集采平台报价为准,如果上传报价单附件低于线上报价,我公司有权进行最低价修正。
(10)若通知中标后投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方签定合同,须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20%-30%。
(11)贵公司向我公司提交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撤回或告知作废的,视为同意本报价要求全部内容。
(12)澄清、答疑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之前。
采购负责人:管志航 028-********-2320
技术负责人:李力克 028-********-2252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
2、生产行车有效起吊高度≥8m, 单台行车有效起吊重量≥10吨;
3、具备喷砂、油漆涂装车间,具备焊接检验和油漆检验能力及已校准的设备(如焊接检验尺、漆膜厚度仪等)。
4、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但需要提供品牌资料、产地(不接受贴牌代工、返修产品)
6、*品牌授权文件于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报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终止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等于3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当供应商数量多于3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3家。
4、对进入评审环节的3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二轮报价后的最终价进行竞价评审。
5、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6、本次按由低到高推荐3家供应商入围,收到预中标通知7个工作日内提供授权文件,如第一推荐供应商未按时提供授权书,按要求提供书面放弃文件,按竞价要求扣除响应保证金后,顺延至第二推荐供应商执行,以此类推。
评审原则: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竞价小组和工作小组。
2、竞价小组
2.1竞价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竞价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竞价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工作由竞价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竞价小组服务。
3.2接受竞价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第 轮报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风机类型 | 产品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工程编号 | 交货时间 |
1 | 消音器 | 送风机 | 2 | 2024-PK31-33ab | 预计于 2024年12月 | |||
2 | 消音器 | 一次风机 | 2 | 2024-PK31-34ab | ||||
总价合计: | ||||||||
备注: 1.完全响应靖江项目的消音器技术要求,必须填写提供符合投标的规格型号。 2.报价单里有分项价格,如零时增补参照分项价格。 3.交货时间为预估,此项目产品直发现场,具体交货时间地点待通知。 4.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
注:以上包括技术协议或通知中载明的消音器和响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文件中标黄部分必须自主填写投标相符合的“消音器规格型号”,如果不填写算重大缺失项。(建议报价前与公司技术进行产品及数据沟通,凡是报价表未提供完整型号的,中标后按该系列最高标准执行,未提供规格型号的为重大缺失项,后期不进行技术澄清,评审阶段直接否决。)
第二轮报价线上只需提供报价单。
报价有效期:90天
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批次货到买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卖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生产批号与货物及双方签定技术协议等完全相符),并向买方质量控制部报检且根据质量控制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资料齐全。卖方出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挂账后,隔月开始支付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具体支付周期及金额由甲方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卖方与买方对账为支付的前提,每月需卖方与买方对账后才支付,对账时间每月1-5号之间,合同总价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买方无息返还,质保金可用于抵扣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结算付款及收发票人:张骁,电话: 028-********-2233
1.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报关单、原产地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每套需包含安装所需全部附件。
2.合同总价包含运费、包装费、保险费、售后维护费、调试费、检验费、装卸费及现场技术指导服务费等。
3.本合同提供的设备、产品应保证在验收后一年内可以正常使用,设备、产品及内部件在验收后一年内更新换代的应免费提供给买方。
商务联系人:邹雨蒙 ********-2233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符合国际质量标准及行业技术标准并出具质量保证书,同时附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交货前报检并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合格证等质量资料以PDF文件发到买方企业微信报检程序中。联系人:徐磊,电话182*****223。同其它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原件、使用说明书交现场收货方。
三、质量保证期限:设备调试正常后一年,一年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24小时内积极免费更换和免费维修,质保期重新计算或响应顺延。卖方未按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四、交(提)货方式:卖方办理运输,货到买方指定地址,货物在运输至买方指定地址过程中,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出现不能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一切责任和后果都由卖方承担。运输费用由卖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方式、包装物回收: 所供货物卖方应按GB/T-7284-2002标准妥善包装,并适合长途运输,并在包装物上印有防潮、防震、防倒置、防野蛮装卸等说明;包装物不回收;因包装不合标准而引起的货损,由卖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买方人员对本合同货物进行品种、数量、规格、质量、外观等依前述质量、技术标准约定进行验收。任意一项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提供供货单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内信息应与本合同一致,否则视为非本合同物资予以拒收。
七、供货产品提出异议的期限:对供货产品经检验有异议的,买方应当在(30)日内(未开箱除外)通知卖方。卖方派人解决。卖方对所供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八、随机样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卖方提供清单,随产品足额配置;买方另有特殊要求的,应满足。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批次货到买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卖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生产批号与货物及双方签定技术协议等完全相符),并向买方质量控制部报检且根据质量控制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资料齐全。卖方出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挂账后,隔月开始支付 (承兑汇票、不贴息或现金)。具体支付周期及金额由甲方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卖方与买方对账为支付的前提,对账时间每月1-5号之间;合同总价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买方无息返还,质保金可用于抵扣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结算付款及收发票人:xxx,电话: 028-********
十、违约责任:
1.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由卖方负责更换或退货,由此产生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在买方保管期间, 卖方支付买方仓储费用。
2.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卖方除应负责将货送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 由于卖方的原因未按时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利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1天交货,按合同总金额5‰收取违约金,不满1天的按1天计算,总额直到实际交货到指定地点为止计数.如果用户追究由于交货晚带来的损失,此损失将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迟交货物30天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因此采购相关货物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卖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规定的,卖方应按照对应产品合同款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负责无偿更换或退货。在买方使用期间,产品质量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5、若卖方单方面不履行合同,则买方收取卖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卖方应负责补足。
6.不可抗力(如战争等)导致本合同对应物资最终使用所在地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停止履行。本合同造成的双方损失,责任各自承担。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提交买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法院处理,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因解决争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买方负责告知卖方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相关应急措施要求,买方在接到上级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通知后及时告知卖方。
2.卖方承诺对买方委托或采购的货物运输安排提供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汽车开展物料运输,将自觉接受买方监督,并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和《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响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3.不可抗力指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海啸、雷电或战争。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短缺不应视为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范围。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一方应立即用最可能实现的最快捷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另一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到1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
4.以上单价为13%含税价。用户现场需要指导安装、调试服务,卖方无条件派员到现场进行相关服务。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住所或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微信等)为送达地址,就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要求及法律文书进行送达,其中电话、短信、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发出后的第三日即视为送达,无论是否实际送达(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收、无法送达等)对方当事人,一切法律责任由过错方承担,一方修改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资料的,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未及时告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有效期2年,到期合同自动终止,未执行部分自行废止,不再执行;②合同中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以上二者以先到为准。
十三、公司付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11*****7701,
开户行: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联系地址如下:
买方地址:成都武科西四路15号 联系人: 邹雨蒙 电话:XXXXXXXXXXX
卖方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 XXX 电话:XXXXXXXXXXX
附件(如有):技术协议另附。
本合同一式四份,卖方一份,买方三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合同生效,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必须使用公司报价模板,否则视同无效报价
报价单位(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1 / 8 必须使用公司报价模板,否则视同无效报价
标签: 国信靖江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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