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项目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2024年惠东县民政局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项目拟采购运营服务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惠东县民政局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

  此项目预算费用¥******元,报价最高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超过预算金额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原则上不低于75%(如低于75%请补充适当的佐证说明资料)。供应商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一次性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内容  

  1.派驻专职工作人员2人和督导1人。

  2.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

  3.具体服务指标

服务类别

项目分类

量化标准

备注

精神健康与疾病管理服务类

1.药物管理指导:结合前期摸排调研,确定有需求的家庭(个人),建立档案,每月至少一次电话跟踪服务。

2.康复服务支持:链接医疗资源,邀请精神科专业医生,深入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家中,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属普及精神病知识、心理疾病预防等。

≥1次/月

生活劳动技能康复服务类

1.日常生活能力提升:帮助服务对象开展个人卫生清洁、家务劳动、使用交通工具等生活技能训练。

2.就业培训:链接社会资源,邀请讲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爱心企业等对接,为康复者提供就业岗位。

≥6场/年

家庭支持与互助服务类

1.家庭互助活动:定期开展活动,让家属交流精神障碍患者照护经验,减轻家属的压力和负担,促进家属间的互助。

≥4场/年

社会参与及融合服务类

1.社会融入活动:组织开展社区主题活动,促进情感交流,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主动融入社会。

2.助残宣传:组织助残志愿者进行惠残政策宣传,主要宣传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和生活困难补贴、残疾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残疾人就业培训等与残疾人密切相关的内容,全年组织开展2场助残政策宣传活动。

≥12次/年,法定工作时间对驻点工作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培训。

档案管理

参加社区康复人员建立一人一档

建档率≥60

培训会

开展惠东县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人员培训

≥1场/年

  四、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项目范围以及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递交报价时间与地点

  请意向供应商于2024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递交密封盖章报价资料(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均需密封、加盖公章)到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人民路23号惠东县民政局三楼前3003。

  六、递交报价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只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已领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七、评审方法

  我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查,在确认报价供应商资格、产品规格参数和服务要求等符合公告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的最低的为中选供应商,如供应商报价相同,将抽签确定供应商。本采购项目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对未中选的供应商不作书面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立 联系电话:0752-*******

  附件:1.报价书.docx

   2.人员稳定性及服务期满承诺.docx

  惠东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康复 障碍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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