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新增苍南芦浦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竣工复测、征地拆迁执行报告编制及不动产权登记发证代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新增苍南芦浦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竣工复测、征地拆迁执行报告编制及不动产权登记发证代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新增苍南芦浦互通及接线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8〕80号文同意建设。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新增苍南芦浦互通及连接线工程为甬台温高速复线出入口互通,设互通1处,连接线1处,互通收费站及配套管理用房1处。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2.39公里;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长1.322公里。该项目依法批准永久性建设用地13.6194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12.8453公顷,使用国有土地0.7741公顷,涉及到龙港市3个行政村。项目业主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用地竣工复测、征地拆迁执行报告编制及不动产权登记发证代理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及服务期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1)建设用地竣工复测
  ①作业准备:相关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编制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评审并通过、技术设计书宣贯、仪器设备检验等作业准备等;
  ②地形复测:红线外扩30米范围内的控制测量、1:500竣工图测绘、1:500无人机航测、1:500地形图编制、阶段质量检查等;
  ③报告编制:面积计算、图件编制、相关问题处理及编制竣工测量报告并对成果资料检查验收;
  ④界桩测设:根据竣工红线,结合竣工复测现状地形进行面积计算、图件编制、界桩测设,竣工测量报告编写;
  ⑤验收提交:综合报告编写,备案移交成果资料。
 (2)征地拆迁执行报告编制
  ①基础资料收集:根据国家、省重点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有关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文件精神,收集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新增苍南芦浦互通及连接线工程用地报批前置要件、土地勘测定界、供地、征地拆迁安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耕地占补平衡、规税规费缴纳等基础材料;
  ②执行情况核实:对前期用地报批程序、竣工面积复核、征地拆迁政策处理补偿、征地拆迁安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耕地占补平衡、规税规费缴纳等执行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及时反馈;
  ③执行报告编制:根据基础资料收集和执行情况核查结果,编制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新增苍南芦浦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执行报告;
  ④座谈会会务工作:准备座谈会召开的地点及显示屏、条幅、工作餐等;
(3)不动产权登记发证代理
  ①红线外30米范围内地形图修补测、宗地图编绘、面积计算汇总、不动产测绘报告编制;
  ②权属调查、绘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草图和四至相邻权属确认、编制不动产权籍成果报告;
  ③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制作及入库;
  ④沟通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具体发证事宜、收集汇总资料、窗口进件、代缴工本费、领取不动产证书等工作内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止。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一个公路项目的建设用地竣工复测或征地拆迁执行报告编制或不动产权登记发证代理技术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复印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若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由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二)其他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8:30至2024年12月20日下午17:00,将单位介绍信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中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14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jfjt.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灵昆收费站内温州甬莞高速联络线有限公司2楼205号办公室
  邮 编:******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7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
  邮 编:******
  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138*****404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建设用地 接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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